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271号

武汉通2025-08-05  28

  武汉中铁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横店街飞虹街1号住宅项目(武汉诺德逸园)10栋1单元3层(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0617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中铁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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