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汉正街第一大道A1栋2层2F91号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QKBC201000590-20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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