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5第62615号

武汉通2025-07-30  55

编号:2025第62615号

  根据武昌征决字【2023】8号 、武昌征决补字【2024】120号,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地籍昌地改字第0730-10 王秉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6001003GB00003F00240009  武昌区和平大道673号建设36栋  房屋征收 
2 昌9926749 王秉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6001003GB00003F00240009  武昌区和平大道673号建设36栋  房屋征收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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