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 违反强制性消防规范 (1)问题:车库楼梯直通外部商户而非住宅安全区域。法律条例《建规》第6.4.4条 后果: 阻断业主安全疏散路径 (2)问题: 住户无法通过楼梯从车库直接返回住宅大堂根据 法律条例:《建规》第5.5.5条 后果:导致变相剥夺业主疏散权 (3)问题:仅靠电梯连通车库-住宅(无备用步梯) 法律条例:《建规》第5.5.5条(安全出口独立性)后果:电梯故障时形成\"孤岛\"风险 2.“地下车库作为住宅附属设施,其疏散路径必须与住宅主体形成完整闭环,且最终出口需直通住宅公共区域或室外安全地带”(《建规》第6.4.4条条文说明)。通向商户的设计使业主被迫穿越非管控区域,违反消防安全“直达安全区”原则。3. 违反民生保障要求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 “开发商应保障小区基础通行设施的便利性与安全”当前设计导致业主取车需“碰运气等电梯”,实质是将开发成本转嫁为业主时间损耗,涉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核实,该处的楼梯间为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从地下室车库防火分区能直接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中第2条“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的规范要求。7月18日,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552720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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