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请问,我们办理房产证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如果因为小区维修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假如房屋维修基金用完后,作为单个业主,还需要在缴纳吗?如果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用到什么程度就需要交了。请文字形式给予法律相关规定的条款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青菱城市花园房屋维修资金续交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 30%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续交方案及时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物业工作人员已对您解释告知相关情况及处理方式。7月21日11时05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09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