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六合路中山大道到胜利街的一段,路边的人行道上施划了停车位。请问两个问题:1、占用人行道停车,是否经过了行政部门审批?具体是哪个部门批的?依据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时间批的?批准到什么时间?2、如手续合法,程序正确,请问该停车位为何不对外开放?仅针对周边居民和商户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六合路人行道上停车泊位在六合新界红线用地范围内,红线区域停车泊位无需在交管部门办理手续。根据《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302号文件第22条规定: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场所闲置的,以及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建筑退线区,可以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由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或者相关综合议事协调机制进行审定,不需要办理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7月10日15时40分、7月10日16时11分、7月10日16时42分,江岸区交通大队通过电话(027-827395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江岸区交通大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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