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物业无服务,物业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催收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龙潭首府小区水电费属物业托管收取,小区与供电部门有代收协议。物业公司为了运营,采取了催缴物业费的方法,物业提供了双方约定的服务,业主有义务支付。对于采取限交水电费的方法催缴物业管理费的问题,社区正在协调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前川街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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