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是汉阳经经济开发区禹州新希望雍喜兰台的业主,这边物业,违规在消防通道门口建停车棚,小区人车分流,唯一的消防通道被堵,旁边就是小区的幼儿园,如果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都进不去,目前停车棚已经搭建起来了,要求消防部门,城管部门,尽快处理,让物业拆除恢复原状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xW5akZBfA8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核实,您主要反映禹州新希望雍喜兰台物业违建停车棚,禹洲新希望雍禧兰台物业服务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小区增设电动车停车棚的问题,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增设电动车停车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目前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社区的指导下针对小区增设停车棚相关事宜向全体业主做意见征询,相关征询结果已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根据物业提供的相关数据,停车棚不属于违建项目;此外经现场核实,停车棚所选区域与商铺存在一定距离,且车棚属于四面无遮挡装置,不存在影响商铺经营的情况。关于小区增设电动车停车棚的问题,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增设电动车停车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目前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社区的指导下针对小区增设停车棚相关事宜向全体业主开展意见征询工作,相关征询结果已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附图)。您现对停车棚的选址提出异议的问题,已督促物业公司上报社区协调处理。我区沌阳街道新华社区于2025年7月14日当面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7月18日8时56分、9时42分、10时28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联系您,电话多次未接听,已留言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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