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现在经济行情不好,蔡甸区依旧用的是之前的物业费标准,去年新洲区就已经下调了收费标准,蔡甸区何时下调并公布?? 不用电话回复,文字即可!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和《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132号)的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属政府定价范畴,武汉6个新城区权限在区人民政府。我区发改局已会同区住更局按照《关于制定蔡甸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工作方案》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成本监审。因您注明不用电话回复,文字即可,您可通过平台查询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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