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洲保利新武昌停车费严重超过国家标准

武汉通2025-07-20  43

武汉留言板:保利新武昌停车费之前一直是330一个月,地产为了卖车位将停车费涨为600一个月,年费高达7200一年,远超国家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且宣称未来可能不对外出租车位,我们花费数百万买的房子,居然被物业威胁逼买车位,此等枉顾业主权益无视国家法规的地产希望你们可以管管。诉求就是恢复一个月330的车位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保利新武昌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和临时停车费调整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保利新武昌小区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烽胜路与八坦北路交汇处,由武汉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K4、K5、K6三个地块总业主户数6167户,共7055个地下车位,其中已售1768个,未售3832个,人防车位1455个。关于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问题,经核实,目前该项目并无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实际为开发企业对地下车位的月租车位数量进行调整,前期已办理月租车位的业主可持续停泊至月租费用到期,到期续费时需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月租车位的业务。具体月租车位的调整方案目前开发企业正在商定中,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待方案确定后及时向业主公告。同时,该项目地下空间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开发企业所有,开发企业对项目车位进行自主经营行为,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综上,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地下车位经营方案处置建筑区划内的地下车位。关于临时停车费调整的问题,经核实,开发企业并未调整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目前该小区临时停车费收费标准为白天8元封顶、夜间12元封顶、全天20元封顶。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湖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其实行市场调节价”;依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所可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企业,因此临时停车收费价格由开发企业自主制定,其收费标准公示即可,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已公示。我局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约谈保利新武昌开发企业,已将业主的诉求传达至开发企业,督促开发企业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房地产企业与市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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