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鲁林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口区域车辆违停严重,将道路进出口围堵,仅剩宽度连消防车都无法通过。 此次为同样问题第N次投诉,之前投诉后无任何进展与改变,也未见罚单处理。 鲁林路因常年未贯通,也无交通管制,导致该路段晚高峰至第二天早高峰期间,变成了临时停车场,但是该路是周边小区茉莉公馆的唯一车辆进出口,常年拥堵违停导致消防车辆都无法进入小区,这样的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是否需要负责,居民的出行安全与便利又如何保障,更何况东湖新技术区交警大队就在该区域相距不足500米,却熟视无睹放任恣意妄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大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鲁林路高新大道周边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6月1日至今鲁林路高新大道共计违停提醒400起,摄像取证260余起,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7月7日8时44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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