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山路左转上花山大道机动车和人行道信号灯冲突

武汉通2025-07-20  69

留言板:大长山路左转上花山大道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道信号灯同时变红同时变绿,同时变绿时,左转机动车容易撞到过人行横道的非机动车和行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大长山路与花山大道交叉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影响通行的问题,经核实,该处东西向采取圆形机动车信号灯,根据信号灯相关国标设置要求,圆形机动车信号机绿灯时,应与同方向行人信号灯设置同一相位。鉴于路口信号灯放行方式符合信号灯设置规范要求,因此属于合理设置。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6月27日14时45分、6月27日15时19分、6月27日15时50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多次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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