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林路与高新大道交叉路段车辆违停严重,消防车辆无法通行

武汉通2025-07-20  42

留言板:鲁林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口区域车辆违停严重,将道路进出口围堵,仅剩宽度连消防车都无法通过。此次为同样问题第N次投诉,之前投诉后无任何进展与改变,也未见罚单处理。鲁林路因常年未贯通,也无交通管制,导致该路段晚高峰至第二天早高峰期间,变成了临时停车场,但是该路是周边小区茉莉公馆的唯一车辆进出口,常年拥堵违停导致消防车辆都无法进入小区,这样的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是否需要负责,居民的出行安全与便利又如何保障,更何况东湖新技术区交警大队就在该区域相距不足500米,却熟视无睹放任恣意妄为,是否有失职之嫌?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保利茉莉公馆与泷悦华府之间的鲁林路目前是政府部门未交付使用的规划路段,因此我队对此路段也无执法权,不能对其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告知,只能对此路段严重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电话通知车主迁车。待道路交付后,中队会依法对该路段的违停车辆采取粘贴违停告知单等措施,以规范交通秩序。就目前情况,我队已派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巡逻巡查,对道路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离,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高新大道周边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6月1日至今高新大道共计违停提醒300起,摄像取证130余起,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6月24日9时42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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