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山大道光谷天地沃尔玛销售长霉的零食,维权困难

武汉通2025-07-14  15

武汉留言板:2025.5.2日15点, 我在光谷天地沃尔玛购物,一共买了571.26元的东西。其中有一包给小朋友的零食, 每口妙雪梨红枣山楂软皮, 它的售价4.99元, 它是一个大包装里面有很多山楂糕,每个山楂糕独立小包装。小朋友吃了一些后,我在2025.5.5日下午吃了后感觉肚子痛、反胃,还拉肚子, 我发现这山楂糕居然有的长霉了,长了白斑, 并且不同的糕点长霉的程度还不一样,我立马联系了沃尔玛的售后,在加到他们售后的微信后,立即把长霉的产品发给了它们,他们表示可以给我退4.99元,我不认可他们这个方案,然后他们表示会在部门内沟通,经过了2天,2025.5.7日晚上,他们的售后联系我,说让我带着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去他们店子里面退换,只能这么处理,这是他们沃尔玛的内部流程。在这期间,我询问沃尔玛的沟通结果,他们是微信电话从来不接,我给售后电话打过去,每次都是不一样的人,每次都要我重复一遍问题,回答的口径基本都是让我带着有问题的商品去退换。我认为这是关乎食品安全的问题,不是小事情,小朋友爱吃又没有辨别能力。截止2025.5.8日,我依旧能在沃尔玛的小程序里面找到,每口妙雪的产品, 线上依旧可以买, 由于我住的地方距离沃尔玛很远,直接去他们的店子,时间成本太高, 所以不知道商场里面是否还有这个产品售卖。

相关法律条款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仍销售的,消费者可要求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最低10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若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销售霉变商品),可要求3倍赔偿(最低500元);若造成人身伤害,可额外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

沃尔玛作为全球知名零售企业,理应严格遵守中国《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履行经营者责任,确保所售食品的安全性与合规性。然而,在此次事件中,沃尔玛不仅未能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更在售后处理过程中表现出消极推诿、敷衍塞责、漠视消费者权益的态度,严重违背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道德,更涉嫌违反我国法律。

沃尔玛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而不是逃避推诿、店大欺客, 罔顾食品安全,只顾销售,售后缺位;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要求沃尔玛全额退款,赔偿法定金额,对同批次商品全面下架并公示质检结果,避免更多消费者受害,并改进售后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沃*玛购物的问题,我局第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我局第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涉诉产品已下架,关于您的赔偿诉求,您反馈已和被诉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5月15日10时47分,我局第三市场监管所通过电话8792676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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