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向洪山区交管局投诉,虎泉街开来枫景佳园小区楼下,经常是一排油车停在路边电车充电位,造成交通严重拥堵,这样的大片违停请加强监管处罚,解决民生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 虎泉街开来枫景佳园小区楼下燃油车占用新能源专用停车位。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燃油车占用新能源专用停车位,违反了《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但《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并未规定对该情形应当如何处罚,且《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属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不能直接作为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依据。如对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依据错误。因此,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不能贴单处罚。对于此类情形,交管部门应当予以劝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队将加强辖区内虎泉街沿线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新能源停车位被燃油车占用,依法劝离。7月10日15时07分,15时57分,16时41分,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通过电话8722833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均未接通。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配合与支持!您若有疑问,请致电87228336咨询。【经办单位: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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