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周一(23日)晚,保利悦公馆小区住户门口出现佳兆业悦府游泳池/馆的纸质广告传单,疑似有人违法扫楼,严重影响住户安全。请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其他诉求包括,扫楼当事人手签道歉信、项目经理手签的不再来悦公馆扫楼的承诺书。无需电联,详细情况(我已经跟物业说了)请直接联系保利悦公馆物业服务中心027-83068819,处理结果请反馈给物业管家,谢谢!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g3sGdT8anJ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于7月3日通过电话83379378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听电话,经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发广告传单的问题。 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被诉人已经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有关情形,故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因被诉人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终止调解。下一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将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2025年7月3日8时47分、9时24分、10时04分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37937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均无人接听,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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