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417号

武汉通2025-07-13  68

编号:2025第2417号

  根据(2019)鄂0105破1号之四,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开国用(2011)第64号 湖北和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09GB00279F0001000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C地块创业路10号沌口建银大楼1栋9-14层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K497M3L)名下,作废产证。 
2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1005924号 湖北和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09GB00279F0001000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C地块创业路10号沌口建银大楼1栋9-14层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K497M3L)名下,作废产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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