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673号

武汉通2025-07-13  71

  李莉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大集街后官湖渔场金桥·普林斯顿4栋1单元9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16)第440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莉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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