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文),第五条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2025年1月2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政策期限的通知》,第二条明确武房发【2024】1号文中的第五条“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本人已于2024年12月30日出售了自有住房,并完成过户交易,于2025年5月30日在武昌区购买了新建商品房。
请问,我如何申请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去哪里申请?是否有咨询电话?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的购房契税补贴审核进度的问题收到,现回复如下:经查,一、关于增值税补贴。2023年9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出售原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出售原有住房半年内,按照出售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1%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证后可在武房服务小程序提交申请。二、关于契税补贴。2025年12月31日前,对今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区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证后可在安居链APP提交申请。2025年6月23日16时05分,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电话向您解读了以上购房政策内容。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昌区住更局房产市场管理科(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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