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驾驶车辆在惠安大道从中法友谊大桥行驶至九通路途中被鄂A0X42挂车辆上掉下的石块打碎前挡风玻璃。如果前车不长期低速占用左侧超车道行驶,则不会产生这起事故。另带起的石头砸到了我的挡风玻璃右侧,如果不认定是前车掉落的石头,那么改石头在路中间,参照很多案例路政单位应该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前车长期低速占用超车道行为不利于交通安全,且不能以对方拒绝配合交管单位就不处置,希望有关单位维护我正当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电话83247639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开车过程中,被前面货车掉下来的石子将前档玻璃打破。报警后,一直未得到处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交通事故我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已受理。民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该货车所属单位,该单位均不认可该事实,不愿到队配合调查处理。2025年5月22日上午,我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前往该车辆登记地址(辖区某交易市场内),但该办公室上锁,无人员办公,我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电话告知给您。目前,您称希望交警对该车辆(货车未走右侧车道)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货车未走右侧车道适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您反映的九通路不属于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故不能作出处罚。 2025年6月25日18时09分,我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2476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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