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您好,我是19年9月买的汉阳四新的期房,然后22年6月交房,25年5月在办理房产证,已经交了契税,能够享受退契税的政策么?
官方回复:尊敬的彭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税务局了解,《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公告中提出:“(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同时文件指出,“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目前暂时没有您所说的契税退税政策。5月2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269607向您反馈此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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