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是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武汉工作申请了江岸区人才公寓通过且租期一年2025年3月公司因为公司原因裁员,我被动离职,拿到赔偿和离职证明后为了社保不断缴,我生气了灵活就业,我每月使用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并未断缴,房管局回应三月社保“未缴纳”所以无法发送补贴,人才公寓价格高于市场价如果无补贴价格,每月七八百元是笔额外支出,查询相关文件显示,只要是正常缴纳社保的均可享受人才公寓补贴,为何被动离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算正常缴纳社保,无法享受人才公寓补贴,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规定:“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经人社局反馈,您2025年3月未缴纳社保,故停发您2025年3月的人才房补贴。如您在汉灵活就业,可向人力资源局提供相关证明,经区人力资源局核实后,反馈至江岸区住更局核发补贴。6月25日14点48分,江岸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2835975,已向您做相关解释工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更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 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