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海赛洛城4期地下停车场无监控的问题

武汉通2025-07-07  15

武汉留言板:万科物业接手该小区后一直对地下停车场未实施安装监控,导致很多业主车子出现问题也无法溯源,既然每月都收管理费,那就有义务监管业主的车辆,希望能尽快解决该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电话 83213909向您核实情况,您电话已接通。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停车场未安装摄像头的问题。 沿海赛洛城小区由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据物业公司反馈,开发商交付时小区车库入口已安装摄像头,车库内并未安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业主的委托,有责任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维护、养护和修缮等工作,以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经了解,车库入口摄像头使用正常。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第(七)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大会决定所列事项,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所列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经了解,小区目前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可以指定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区住更局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响应业主合理诉求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严格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纪律,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断改进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2025年6月16日10时36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2139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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