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垃圾桶乱放,影响入住环境

武汉通2025-07-07  68

武汉留言板:新城桃李郡二期开发商规划的垃圾中转站在10号楼旁边,买房的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特意避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整个小区的垃圾桶肆意摆放到路上紧挨着9号楼的西边,每天五六点工人清理垃圾桶撞击声噼里啪啦根本睡不着,整个清运工作到持续到中午,腐水流一地臭气熏天,靠近西边的住户根本无法开窗,现在才交房一年多等住户越来越多的时候这还得了,规划的垃圾中转房空着不用,白天垃圾桶站道如图1,恳请相关部门出面让物业把垃圾放到该放的地方去,马路边露天更容易滋生细菌,严重影响住户的心身健康。 为了解决小区后几栋楼业主出门问题物业同意增设人脸识别小门方便业主进出,和增加电动车车棚两个月过去了迟迟没有落实,希望物业管理科继续监督完成。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电话 83213909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垃圾清运未在垃圾转运房进行及人脸识别和增设电动车棚的问题。 新城桃李郡小区由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据物业公司反馈,因二期垃圾转运房门前市政道路暂未开通,导致垃圾清运工作不便,为方便环卫部门清运才将垃圾通放置路边。物业公司已将垃圾桶归置垃圾转运房,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积极响应业主合理诉求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严格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纪律,做好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服务工作。关于您反映新增人脸识别和电动车棚的问题,据物业公司反馈,小区大门均有人脸识别功能,业主有需要可到物业前台登记入录。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第(七)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大会决定所列事项,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所列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目前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可以指定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增设电动车棚资料已提交社区,目前正在跟进中。区住更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做好相关沟通协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断改进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关于您反映垃圾清运站作业扰民的问题。 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实地查看相关情况,并联系物业反映情况,物业方表示,已经将垃圾桶推放置生活垃圾房,会做好清洁卫生,避免异味影响业主,关于您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物业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要求:对该处该时间段进行作业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通过相关方式进行降噪处理,社区将持续关注协调此事。2025年6月18日10时20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2139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径河街金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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