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1小区37栋商业楼违法新建、改建餐馆。该门面房转角与小区居民楼相连,且背后一排与居民楼相距不足10米,现以建成8条排烟管道,油烟问题严重,居民苦不堪言。希望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依法令其关闭!谢谢!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常青花园社管办工作人员2025年4月21日通过电话65650805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的是油烟问题。经我区常青花园城管执法队员现场查看,该店铺有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营业执照,且前期已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预计近期将再次对该店铺进行油烟检测。常青花园城管执法队将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最终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后期执法队员会继续关注该处各餐饮门店的油烟排放情况。针对您反映的商户未正确的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情况,通过现场查看,该处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设备,并已更换老旧隔油池,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执法队员严厉告知商户,务必正确使用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执法队员将不定时巡查十一小区东门商户后厨。后续执法队员将联合社区、物业等部门,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督促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共同维护市容环境,感谢您的关注和理解。2025年4月21日10时14分,我区常青花园社管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565080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城市管理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