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武湖街道发展路宜居花园小区业主已知的有如下公共收益:1.两处汽车充电桩运营收益2.两处汽车充电桩停车场出租或停车费收益3.三处两轮电动车充电桩运营收益4.1栋二单元架空层出租收益5.小区广告收益6.电梯广告收益7.丰巢快递柜收益8.小区饮水机收益9.小区停车费收益这些都是已知的,还有未知的。交房这么多年,从来未见任何公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公共收益(如广告收入、场地租赁收入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或业委会应定期公示收支明细,青龙社区已督促物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公共收益部分进行公示。2025年5月22日14时45分,青龙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3****620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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