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江汉区的经发公寓,建成于2003年,电梯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不知物业、社区是否有就电梯更换申请补贴,以及流程走到哪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与您反映经发公寓电梯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换的问题。经核实,我局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督促指导经发公寓物业公司申报使用电梯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办理使用登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目前经发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社区现在等申报结果。5月28日11:12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5066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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