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工作人员你好,汉阳区现行人才公寓政策为“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来我区创新创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2年房租”。目前有以下问题:自有住房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买了汉阳的期房,仅签了购房合同,房子还没盖好没有房产证,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无自有住房?是否还有租住人才公寓的资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最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规定,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保,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人才安居资格。经核查若申请人家庭名下有房,则不再符合补贴享受资格,但您仍可继续租住人才公寓。5月22日,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484428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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