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60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9
陈虹光,陈佳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红光村、红庙村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18栋/单元14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87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虹光,陈佳
2025年7月7日
陈虹光,陈佳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红光村、红庙村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18栋/单元14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87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虹光,陈佳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