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60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23

  李路路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长虹桥188号保利·公园九里(八、九区)23栋1单元32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41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路路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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