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0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69

  曾琪雅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松云路6号居住、小学项目(碧桂园生态城·东境)三期3栋/单元1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124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琪雅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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