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41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52

编号:2026第241号

  根据(2025)鄂0192执4973号之三,熊敏先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483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7006GB00019F00010040  江夏区五里界街界兴路8号杉荷湾B区1栋1单元6层3室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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