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6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17

  徐新权、余红霞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邾城街城东村东城尚品(一期)12栋1单元3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2545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新权、余红霞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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