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景园办证拖拉
东湖风景区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52

留言板:本人经中介介绍购买了转手的二手房,当时承诺是包过户,包办证的。如今过去六年了,高价购买的,放了接盘侠。如今虽开通了办证通道,却需要买房垫付本应该卖方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现如今,中介卖房均失联,也不可能配合我们买房办证。真的觉得巨亏。希望政府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协助我们尽快办证,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湖景园小区由A、B、C三个区构成,分别位于武昌区才汇巷82号、84号和95号,土地总面积为249626.01平方米。该项目是武汉市重点工程拆迁还建项目,于2013年建成并完成交房,2019年列入东湖风景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东湖风景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完成东湖景园小区全部住宅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具备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武政规〔2019〕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以及《关于印发了〈东湖风景区“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房还建对象认定及办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东景发〔2024〕39号)等文件开展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工作。我区主动到洪山区、硚口区、青山区学习交流,协调组织区属各相关单位全面学习各区还建房办证工作相关经验,探讨疑难问题解决办法,优化风景区还建房办证流程和申请材料,为全面推进还建房办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已完成该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东湖景园小区还建房办证通道已打通,办证对象可依法依规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我区已为该小区800余套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常态化受理办证申请。 东湖景园小区还建房办证通道已打通,第三类办证对象(与原拆迁还建对象属买卖关系)应与其前任房屋权利人共同提出申请,办证需提供以下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申请表、权属证明、结算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2022年4月我区向市评估专班申请对全区历史遗留“问题房”项目统一进行“机评价”,在专班会议讨论中,认为该“机评价”过高,未能客观反映当时市场真实水平。为确保“机评价”定价的合理性,我区在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拟定了景园小区机评价认定流程。2025年4月18日,在公证机构见证下,由居民代表以抽签方式选定3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一年一价”原则,对东湖景园小区房屋逐年出具评估报告,依据认定流程拟定定价方案。5月27日专班会议审议并同意使用该定价方案。根据市地税局、市房管局2011年印发的《关于武汉市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和信息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2011〕122号)第二十条“各地税、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结果应严格执行事前保密规定。严禁申报前告知交易双方系统评估价格,从而引导纳税人按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价格进行纳税申报”的规定,评估结果不属于公开事项。2025年11月19日我区历史遗留“问题房”专班针对群众提出的“参照青山区东兴天地还建房办证”的诉求,赴青山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学习研讨。经了解“东兴天地”还建小区“机评价”与东湖景园项目因地理位置、周边设施配套、交易时点等核心要素差异明显,其价格参数对我区项目不具备参照价值。 另外,自2025年4月1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由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磨山税务所负责管理服务。该税务所在我区行政审批局设有窗口,关于景园办证税费相关问题,我区会引导群众去窗口咨询。以上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感谢您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湖景园小区由A、B、C三个区构成,分别位于武昌区才汇巷82号、84号和95号,土地总面积为249626.01平方米。该项目是武汉市重点工程拆迁还建项目,于2013年建成并完成交房,2019年列入东湖风景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东湖风景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完成东湖景园小区全部住宅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具备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武政规〔2019〕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以及《关于印发了〈东湖风景区“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房还建对象认定及办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东景发〔2024〕39号)等文件开展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工作。我区主动到洪山区、硚口区、青山区学习交流,协调组织区属各相关单位全面学习各区还建房办证工作相关经验,探讨疑难问题解决办法,优化风景区还建房办证流程和申请材料,为全面推进还建房办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已完成该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东湖景园小区还建房办证通道已打通,办证对象可依法依规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我区已为该小区800余套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常态化受理办证申请。 东湖景园小区还建房办证通道已打通,第三类办证对象(与原拆迁还建对象属买卖关系)应与其前任房屋权利人共同提出申请,办证需提供以下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申请表、权属证明、结算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2022年4月我区向市评估专班申请对全区历史遗留“问题房”项目统一进行“机评价”,在专班会议讨论中,认为该“机评价”过高,未能客观反映当时市场真实水平。为确保“机评价”定价的合理性,我区在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拟定了景园小区机评价认定流程。2025年4月18日,在公证机构见证下,由居民代表以抽签方式选定3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一年一价”原则,对东湖景园小区房屋逐年出具评估报告,依据认定流程拟定定价方案。5月27日专班会议审议并同意使用该定价方案。根据市地税局、市房管局2011年印发的《关于武汉市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和信息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2011〕122号)第二十条“各地税、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结果应严格执行事前保密规定。严禁申报前告知交易双方系统评估价格,从而引导纳税人按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价格进行纳税申报”的规定,评估结果不属于公开事项。2025年11月19日我区历史遗留“问题房”专班针对群众提出的“参照青山区东兴天地还建房办证”的诉求,赴青山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学习研讨。经了解“东兴天地”还建小区“机评价”与东湖景园项目因地理位置、周边设施配套、交易时点等核心要素差异明显,其价格参数对我区项目不具备参照价值。 另外,自2025年4月1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由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磨山税务所负责管理服务。该税务所在我区行政审批局设有窗口,关于景园办证税费相关问题,我区会引导群众去窗口咨询。以上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感谢您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