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31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8天前点击:7

  付学勤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新湾路9号中国水电·盛世江城项目一期11栋1单元33层3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22)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208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学勤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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