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38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4

武汉三江东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二七街二七路操场街18号航天星都(航天双城)7栋2单元14层1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岸201200426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三江东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武汉三江东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二七街二七路操场街18号航天星都(航天双城)7栋2单元14层1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岸201200426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三江东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