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12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7天前点击:10

  李红锋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商住楼、办公楼(黄陂临空港P111地块19-21#、23-37#、北大门及地下室)27栋2单元8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1150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红锋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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