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湖东路(健康街-和谐大道)路中绿化带及照明问题的相关建议

武汉通2025-05-28  93

武汉留言板:1、塔子湖东路(健康街-和谐大道)路中绿化带高度不合理,影响行车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同时,《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也对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高度做出了规定“4.3.3 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图4.3.3),不得有任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4.3.3的规定。”塔子湖东路(健康街-和谐大道)沿线有多处人行横道及开口,沿线小区居民违法横穿现象严重,由于路中绿化带高度较高,驾驶员停车视距不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江岸区政府和园林管理部门重视该问题,对塔子湖东路(健康街-和谐大道)路段路中绿化带进行削减,或者更换绿化品种,保障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绿化带高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塔子湖东路沿线为重要的货运通道及居民出行通道,夜间路灯照明严重不足,影响行车安全,建议江岸区路灯局对此路段路灯进行检查,看路灯照明亮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对沿线路灯提档升级,提升路灯照明亮度,保障沿线居民出行安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塔子湖东路(健康街-和谐大道)道路中间绿化带内绿篱高度约1.1米。为保障行车安全,区园林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对沿线绿化开展修剪工作。此外,区园林局已将您的建议记录,后期区园林局计划对塔子湖东路进行道路提升改造时,将根据周边道路情况,进行论证。有关情况已告知您。2025年5月15日15时01分,江岸区园林局通过电话8273952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园林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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