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85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8天前点击:15

编号:2025第1985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038号之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201400148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期房抵押证明 420103007001GB00025F00010031  江汉区仁厚里小区A栋10层5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黄优(公民身份号码:420102198201050649)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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