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028号
根据(2024)鄂0103执6647号之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7416号 |
华悦、樊凡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4002GB00003F00010018 |
江汉区北湖小路99号硕湖苑A栋6层2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徐爱红(公民身份号码:420621198810090669)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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