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048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2

编号:2025第2048号

  根据(2025)鄂0111执恢266号,(2025)鄂0111执恢266号之二,陈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25168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01001GB00054F00010005  洪山区徐东路23号鹏程花园17栋3单元4层B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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