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053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4

编号:2025第2053号

  根据(2023)鄂0192执7423号之七,李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6681号 湖北悦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1204012GB00015F00360024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东街4号居住项目(新城·璞樾门第)二期39栋4单元5-6层1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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