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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2
留言板:之前公积金按二套利率贷款,根据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属于首套房,存量贷款是否可以按首套调整?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申请了一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二套房贷款利率3.325%。您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有调整,咨询存量房贷款利率能否按首套房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公积金运行情况,统筹考虑,适时调整。职工申请贷款时,其贷款额度以及利率档次只能按照审批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不能按新政策进行追溯。同时,借款人家庭已申请并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签署的借款抵押合同已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再进行变更。 自2025年5月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调整为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调整为3.075%。 2025年5月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4〕31号)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此以外,贷款合同中也有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贷款是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存量贷款,根据规定将在2026年1月1日调整至新的贷款利率。 6月13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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