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059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2059号

  根据(2024)鄂0111执5091号之一,王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2179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5003GB00109F00010641  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2号长征村还建项目H1地块(南国都市)25-1、26、27栋25-1号楼单元18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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