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63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86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7866号,鄢利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7061号 胡采瑕,涂江鸿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3003GB00028F00090014  东西湖区银湖翡翠11栋1单元13层1303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