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朋友共同买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留言板:想咨询一个情况,我跟男朋友共同出资买房,咨询公积金贷款无法写两个人名字,因此目前是纯商贷。购房合同和商业贷款都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我们能分别用购房合同把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提取出来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咨询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和您的男朋友联名在武汉使用商业贷款购房了一套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商业贷款上均写的两个人姓名,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您的男朋友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咨询您的男朋友能否使用购房合同方式提取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规定是要求“职工及配偶购买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方可以该方式办理提取,因房产为您和男朋友婚前联名购房,故无法使用购房合同方式提取公积金。您和男朋友结婚后,若符合以上购房合同提取条件,您配偶可携带以下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审核办理提取: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已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首付款发票。(注: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婚后配偶购房合同提取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且夫妻双方须到柜面签订承诺书后办理。) 5月27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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