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199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0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解放大道1383号、1385号新建居住、商业金融业项目(南国中心二期)R1栋二单元33层(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53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