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5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5
编号:2025第1857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334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4381号 | 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3014001GX00239F00010481 | 江汉区淮海路398号泛海国际居住区·竹海园地下室栋/单元-2层B151号 |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武汉菲旺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45085864)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