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9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5

编号:2025第189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255号之二,王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QKBC20091145-21 武汉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04003004GB00014F00240021  硚口区解放大道66号融侨锦城18栋1单元9层3室   
2 市2009012340号 武汉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4003004GB00014F00240021  硚口区解放大道66号融侨锦城18栋1单元9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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