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59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3
徐涛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粮道街8-34号顶秀嘉园1单元2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5)第0064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41610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涛
2025年6月5日
徐涛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粮道街8-34号顶秀嘉园1单元2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5)第0064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41610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涛
2025年6月5日